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,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,保健食品,特殊膳食食品3个大类食品共计20批次样品,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批次,不合格样品0批次。检测项目见附件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个别项目不合格,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。具体情况公告如下:
总体情况:食用农产品16批次,不合格0批次;保健食品2批次,不合格0批次;特殊膳食食品2批次,不合格0批次。
附件:1. 本次检验项目
2. 食品抽检合格-20231211
2023年12月11日
附件1:
本次检验项目
一、食用农产品
(一)抽检依据
抽检依据是GB 2763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、GB 2762-2022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、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《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》、GB 31650.1-2022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》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。
(二)检验项目
1.番茄抽检项目包括镉(以Cd计)、敌敌畏、毒死蜱、腐霉利、甲拌磷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、氧乐果。
2.胡萝卜抽检项目包括铅(以Pb计)、镉(以Cd计)、毒死蜱、甲拌磷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。
3.萝卜抽检项目包括铅、甲胺磷、水胺硫磷、氧乐果、敌敌畏、毒死蜱、甲拌磷。
4.火龙果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、氧乐果、水胺硫磷、敌敌畏。
5.枣抽检项目包括氰戊菊酯和S-氰戊菊酯、氧乐果、多菌灵、甲胺磷。
6.猪肉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(以五氯酚计)、氯霉素、磺胺类(总量 )、呋喃唑酮代谢物、呋喃西林代谢物。
7.猪肝抽检项目包括镉、五氯酚酸钠(以五氯酚计)、克伦特罗、沙丁胺醇、莱克多巴胺。
8.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、孔雀石绿、地西泮、五氯酚酸钠(以五氯酚计 )、氯霉素、氧氟沙星。
9.其他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、呋喃唑酮代谢物、呋喃西林代谢物、氯霉素、呋喃妥因代谢物。
10.鸡蛋抽检项目包括甲硝唑、地美硝唑、氯霉素、恩诺沙星、氧氟沙星。
二、保健食品
(一)抽检依据
抽检依据GB 16740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》等标准和指标的要求。
(二)检验项目
保健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铅(Pb)、总砷(As)、总汞(Hg)、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、霉菌和酵母、金黄色葡萄球菌、沙门氏菌、西布曲明、N-单去甲基西布曲明、N,N-双去甲基西布曲明、麻黄碱、芬氟拉明、酚酞。
三、特殊膳食食品
(一)抽检依据
抽检依据GB 10769-2010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》、GB 2762-2022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、
GB 29921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》等标准和指标的要求。
(二)检验项目
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、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、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、脂肪、铅 (以 Pb 计)、 无机砷 (以 As 计)、锡 (以 Sn 计)、 镉 (以 Cd 计)、黄曲霉毒素 B1 、亚硝酸盐 (以 NaNO2 计)、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、沙门氏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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