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,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1个大类食品共计45批次样品,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批次,不合格样品0批次。检测项目见附件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个别项目不合格,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。具体情况公告如下:
总体情况:粮食加工品45批次,不合格0批次。
附件:1. 本次检验项目
2. 食品抽检合格-20231122
2023年11月22日
附件1:
本次检验项目
粮食加工品
(一)抽检依据
抽检依据是GB 2762-2017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、GB 2761-2017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》、GB 2760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。
(二)检验项目
1. 大米抽检项目包括铅(以Pb计)、镉(以 Cd 计)、黄曲霉毒素 B1、无机砷(以As计)、苯并[a]芘。
2.挂面抽检项目包括铅(以 Pb 计)、黄曲霉毒素B1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。
3.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镉(以 Cd 计)、苯并[a]芘、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、黄曲霉毒素B1、偶氮甲酰胺、过氧化苯甲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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