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,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个大类食品共计26批次样品,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6批次,不合格样品0批次。检测项目见附件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个别项目不合格,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。具体情况公告如下:
总体情况:食用农产品26批次,不合格0批次。
附件:1. 本次检验项目
2. 食品抽检合格-20231122
2023年11月22日
附件1:
本次检验项目
食用农产品
(一)抽检依据
抽检依据是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《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》、GB 31650.1-2022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》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。
(二)检验项目
1.鸡蛋抽检项目包括甲硝唑、地美硝唑、氯霉素、恩诺沙星、氧氟沙星。
2.鸡肉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(以五氯酚计)、氯霉素、恩诺沙星、磺胺类(总量)、甲氧苄啶。
3.牛肉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(以五氯酚计)、克伦特罗、磺胺类(总量)、呋喃唑酮代谢物、呋喃西林代谢物、氯霉素。
4.鸭肉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、五氯酚酸钠(以五氯酚计)、恩诺沙星、沙拉沙星、磺胺类(总量)、甲氧苄啶、甲硝唑。
5.羊肉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(以五氯酚计)、磺胺类(总量)、呋喃唑酮代谢物、呋喃西林代谢物、氯霉素。
6.猪肝抽检项目包括镉 (以 Cd 计)、五氯酚酸钠(以五氯酚计)、克伦特罗、莱克多巴胺、沙丁胺醇。
7.猪肉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(以五氯酚计)、氯霉素、磺胺类(总量 )、呋喃唑酮代谢物、呋喃西林代谢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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